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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

作者:时间:2024-06-20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12次举报

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负责人是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经过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不称职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撤换和罢免,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委会负责人违反议事规则、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签土地承包等订协议,不能认定系村集体组织的真实意思表示。在相对方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系善意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主张该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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