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民间借贷经济纠纷中有一二十个亲戚朋友借款给我做道路桥梁工程,都是我和债权人自愿协商我该怎么应对?
张红霞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从亲戚朋友处借款用于道路桥梁工程,且并未进行公开宣传,现在却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应对建议:
1. **明确法律界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 您的借款行为若未公开宣传,且借款对象均为亲戚朋友这一特定群体,则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开性”和“社会性”特征。
2. **收集证据**:
* 整理您与亲戚朋友的借款协议、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借款的合法性和自愿性。
* 提供与借款人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并未进行公开宣传。
3. **积极配合调查**:
* 若司法机关对您展开调查,请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
* 避免采取隐瞒、伪造证据等不当行为,以免加重法律责任。
4. **寻求法律帮助**:
* 聘请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 律师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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