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厂,给了我们三个建议,要求我们去别的城市门下的公司上班,要不自己离职这时我们员工该怎么办?
蒋德顺律师的回答(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这样应对:
一、去别的城市门下公司上班
- 考虑工作内容和待遇:
- 了解新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时间、薪资福利等是否有变化。如果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较大,或者薪资降低等情况不符合期望,员工有权与公司协商,要求保持原待遇或者根据工作变化合理调整待遇。
- 同时,也要考虑新工作地点的生活成本,例如房租、物价等因素对个人和家庭生活的影响。
- 协商工作安排:
- 与公司沟通交通和住宿等问题。如果工作地点变更涉及到跨城市,距离较远,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交通补贴、住宿安排或者适当的搬迁补助等福利。
- 询问工作调动是临时性还是永久性的,对于未来工作的稳定性和职业发展有清晰的预期。
二、自己离职
- 确认离职补偿:
- 如果是员工自己提出离职,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如果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例如工作地点的不合理变更),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谨慎做出决定:
- 在决定离职前,要充分考虑自身的就业机会和经济状况。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离职可能会带来经济压力,所以要综合权衡后再做决定。
三、无薪资放假
- 了解放假期限和后续安排:
- 询问公司放假的具体时长,以及在放假期间公司是否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如果放假时间过长,可能会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和职业发展。
- 了解放假结束后的工作安排,例如是否会恢复原岗位工作,还是会有其他变化。
- 要求基本生活保障: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员工可以据此要求公司在放假期间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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