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士因与乙先生发生婚姻纠纷,联系到了我们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并且决定委托我们作为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 2024 年 4 月立案受理,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背景
原告甲女士与被告乙先生于 2009 年举行仪式婚礼,2012 年 12 月 18 日登记结婚。
婚后生育长子丙(2011 年 5 月 17 日生)和次子丁(2012 年 10 月 28 日生)。由于婚前了解较少,婚后性格不合,双方关系逐渐恶化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首次起诉离婚,但未获法院准许。此后,双方继续分居,感情彻底破裂。
诉讼请求
1. 判令双方离婚。
2. 两个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3000 元抚养费。
3. 分割双方房产,原告应得价值 15 万元的份额。
4. 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费 30000 元。
5. 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调解结果
在法院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以下调解协议:
1. 双方同意离婚。
2. 两个孩子由被告乙先生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 原告甲女士享有探视权,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
4. 案件受理费 150 元由原告甲女士承担。
法院确认
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的优势
1. 专业知识扎实:代理律师熟悉婚姻法相关规定,能够在调解过程中有效维护客户权益。
2. 调解技巧高超: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帮助双方达成了对孩子抚养、探视等问题的共识,避免了诉讼的进一步激化。
3. 维护客户权益:通过调解,律师成功帮助原告实现了离婚及对孩子探视的权益保障,最大程度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4. 高效处理案件:代理律师在调解过程中,迅速达成协议,避免了长期诉讼带来的不便和费用。
综上所述,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展示了其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