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甲因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的问题联系到了我们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咨询,并决定委托我们作为代理律师进行诉讼。案件 2023 年 10 月公开开庭审理,在诉讼中,我们的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 7
万元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且案件受理费 1720 元由对方承担。
案件背景
原告邓某甲与被继承人邓某丙是姐弟关系。邓某丙生前先后于 2019 年 7 月 30日、2020 年 5 月 3 日及 2020 年 11 月 7 日,分别向邓某甲借款 35000 元、15000元及 124000 元,共计 174000 元,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在 2020 年 11 月 16日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期间,邓某丙分多次偿还共计 104000 元,剩余 70000 元未还。邓某丙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去世,其遗产由妻子唐某某及女儿邓某乙继承。
争议焦点
1. 邓某丙与原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2. 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3. 原告诉请的逾期利息是否成立。
4. 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的偿还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借条》及相关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证明邓某丙与原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尽管被告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进行笔迹鉴定,故法院采信借条的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告的诉讼请求未过诉讼时效,且邓某丙在借款期限届满后仍有部分还款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法院支持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诉求,认为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计算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借款的偿还责任,法院认定被告唐某某、邓某乙作为邓某丙的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邓某丙的债务。
判决结果
1. 被告唐某某、邓某乙在继承邓某丙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邓某甲借款本金70000 元,并支付自 2020 年 12 月 7 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以 70000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65%计算)。
2. 案件受理费 1720 元由被告唐某某、邓某乙承担。
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的优势
在本案中,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展现了以下优势:
1. 专业知识扎实:代理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在庭审中有效应对被告的抗辩,维护客户权益。2. 证据准备充分:原告提供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均被法院采
信,有力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3. 诉讼策略明确:代理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成功申请调查令调取相关证据,进一步巩固了原告的主张。
4. 维护客户权益:通过法律程序,代理律师成功帮助原告追讨债务,并确保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云南联亚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展示了其在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诉讼技巧,成功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