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劳务纠纷胜诉案例

作者:时间:2024-08-0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163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4 年 1 月下旬,当事人范某委托何萧律师代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一审法院判决范某胜诉。然而,一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判决中,范某在何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争取到 16 万余元的赔偿金额。具体案件如下:

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 J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 公司”)与范某及朱某(范某的雇主)之间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范某在为 J 公司分包的工程项目进行高空焊接作业时,从高处坠落受伤,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范某提起诉讼。

主要争议

1. 安全措施的落实:J 公司和朱某主张他们提供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但范某未按要求使用,导致事故发生。范某则认为事故责任主要在于雇主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责任。

2. 责任的划分及赔偿:一审判决中,范某被认定需承担 30%的责任,朱某和 J公司共同承担 70%的责任。J 公司不服,认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主张责任划分应重新审定。

法院审理及判决

(一)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J 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朱某,朱某雇佣范某进行高空焊接作业。由于天气原因和范某未正确使用安全绳,导致坠落受伤。范某在知晓自身无高空作业资质的情况下仍进行作业,存在过错。法院认为范某应承担 30%的责

任,朱某承担 70%的责任,并判决 J 公司与朱某连带赔偿范某共计 226,224.43元的损失。

一审判决要点:

1. 责任认定:范某对自身受伤事件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朱某作为直接雇佣者,负有主要责任。J 公司作为工程承包方,因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朱某,需承担连带责任。

2. 赔偿金额:根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认定,总计为323,177.75 元。扣除已支付的费用后,J 公司与朱某需连带赔偿范某 168,924.43元。

(二)二审判决

J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自己不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J 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支持其上诉主张,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审判决要点:

1. 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支持一审判决结果,认为范某的损失由朱某和 J 公司按照 70%和 30%的责任比例共同承担。

2. 上诉驳回:由于 J 公司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一审判决存在错误,其上诉请求被驳回

总结

本案主要围绕劳务关系中的安全责任展开。本案的核心在于何萧律师组织当事人及律所精英团队帮助当事人梳理责任划分和赔偿认定事实证据。最终法院通过审查证据,认定作为雇主的朱某和承包方的 J 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管理和

防护,需承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雇主和承包方的责任进行明确界定。

范某不仅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金,还不用负担案件受理费!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63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