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刘X、陈XX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

作者:时间:2024-02-0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91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虽然本案为法律援助案件,辩护人仍认真履行职责,详细阅卷,了解案情。向法庭提出合法有据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吴XX争取到轻判,减轻了对当事人家庭的影响。

  被告人吴XX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吴XX认罪态度较好,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初犯,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吴XX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9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