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因刘某涉嫌盗窃罪对其刑事拘留,我方经刘某家属委托介入案件,与刘某进行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后,与案涉两名被害人进行沟通,经其家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随后立即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刘某成功被取保。随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法院采纳了我方的罪轻辩护意见,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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