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本案是一起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死者是一名工人,下班后在回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交警部门认定死者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肇事司机有逃逸情节。
律师点评:本案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死者非主要或全责。因此,既能主张交通事故赔偿也能主张工亡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基础是侵权,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司机肇事逃逸的情况下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是否理赔?根据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及《保险法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作出提示说明的,该免责条款仍不生效。而对法律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条款的保险公司也应尽到提示义务。具体到本案,保险公司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就肇事逃逸免责的条款尽到了提示告知义务,故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请求,判决商业险承担赔偿责任。
工亡赔偿基于工伤法律关系,在用人单位为死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并获得工伤认定的决定书后,可直接向社保行政部门主张赔偿。
律师建议:交通事故往往与工伤挂钩,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是工伤。也即,此种情况下的交通事故既可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获得工伤赔偿。很多人忽略这一点,导致权益受损。同时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注意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所有条款确认无误后再签字购买,确保自己对免责事由了然于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