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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纠纷案

作者:时间:2024-03-2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747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原、被告双方于2021年1月18日签订房屋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房屋为枣庄市中区同兴家园别墅401户,合同约定装修工期为180天。在装修过程中,被告施工进度很慢,工期严重超期。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加快工人进场及装修工程的施工进度,但被告一直拖拉施工且质量问题频出,截止到起诉之日,被告的装修工作仍未完工。原告与家人不得不在外租赁房屋居住,给原告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且原告在向相关部门诉求合法权利时,薛城区住建局告知被告无装修工程施工资质,属于违法施工。结合被告严重超期的施工进度和装修工程的频出质量问题,以及给原告造成生活上不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律师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美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原告已实际入住案涉房屋,应当视为对装修工程已经验收。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被告是否违约。原告主张双方合同约定的工期是180天,被告超期406天,被告对此提出异议,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系被告的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见双方始终就施工工程进展保持交流,施工过程中也确实存在装修项目增项、设计方案更改、原告未按约定及时付款等情况,原、被告以各自行为表明实际合意延长了合同履行期限。因此原告起诉被告违约与查明的事实不符,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告名下有多处房产,其租房属于扩大的损失,有违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被告赔偿其租金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仔细查看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和装修施工过程沟通情况,并到案涉房屋现场查看装修质量,针对原告的各项主张,代理人通过整理案件材料,进行了法律和事实上的有效辩护,最终法院根据我方代理观点驳回了对方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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