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羁押必要性审查,逮捕转取保后判缓

作者:时间:2024-08-06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381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羁押必要性审查,逮捕转取保后判缓

案情简介:2023年8月份,同案人张某招揽陆某等人共同受雇于同案人Q某,在福清市龙田镇租住处,为网络赌博平台“大玩家”“欢乐游”“UU3电玩”担任代理,为赌客提供游戏分充值,提现服务(俗称上下分),并以获取奖励积分的方式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陆某等人分三班轮流为网络赌博平台的赌客操作“上下分”。截止案发合计获利约4万元,现场查获手机20部,电脑主机2台,显示器2台,记账本3本。

承办经过:陆某被现场抓获,于23年10月18日被逮捕。后家属经人介绍将案件交由刑事辩护律师吴志成主任13960858307接手,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依法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及时为陆某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认为陆某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后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于24年1月29日作出通知,对陆某采取取保候审。尔后对陆某认罪认罚作出二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

裁判结果: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陆某犯开设赌场罪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律师忠告:本案被告人陆某原本有一份工作,虽辛苦但也能够维持日常生活开销,但听信于朋友有赚钱的渠道,来钱快,便参与其中,在被抓获后,后悔不已。世上没有后悔药,三思而后行。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38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