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乘坐人受伤驾驶员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时间:2024-10-1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079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详细情况 :2021102513时许,王X驾驶鲁SE××**号小型轿车沿205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205国道济南市钢城区卞家泉村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吴XX乘坐的高X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吴XX受伤,两车受损,经济南市xx局交通警察支队钢城区大队认定,吴XX不承担事故责任,王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高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律师点评:该事故是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类纠纷;

3、建议或意见: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惊慌,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警等,在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79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