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详细情况 :2021年,朱某驾驶小型客车沿某乡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事故对应道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韩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韩某受伤,两车受损。据某某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负全部责任,韩某无责任。
2、律师点评:该事故是非常典型的交通事故类纠纷;
3、建议或意见: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惊慌,按照规定的程序报警等,在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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