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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豪律师胜诉案件:劳动争议案件

作者:时间:2024-10-28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717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吴豪律师代理的案件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xx杰与被告浙江1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2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案件的焦点包括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以及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浙江1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2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xx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经济补偿金,合计259709.96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原告xx杰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个案件的胜利点在于:

1.确认了两被告公司存在混同用工的情况,因此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2.确认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原告主动提出,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

3.确认了原告xx杰的平均工资,并据此计算了经济补偿金。

4.确认了原告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吴豪律师在本案中成功地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体现了其专业的法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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