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小红与小明是夫妻。小红长期在国内生活,丈夫长期在R国。夫妻二人长期分居,感情淡泊,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感情破裂。小红要求离婚,但是小明不同意,且小明长期在国外,离婚之路漫长曲折。
案情分析
律师接案后,经过认真了解案情后提出:若小明同意离婚,双方在国内的房产和存款可以在R国的中国大使馆或者国内的婚姻登记处直接处理,但是双方无法处理国外的房产。若小明不同意离婚,可以在国内进行诉讼,但是同样不能处理国外的房产。
律师认为,小红和小明之间的感情,并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双方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沟通方式的问题。小明是大男子主义,而小红一直是很少女心的状态,双方沟通不在一个频次上,小红要的柔情蜜意,小明给不了。虽然律师多次劝说小红放弃离婚的想法,但是小红坚决要求离婚。
律师开展的工作及诉讼策略:
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提起诉讼,随后取得小明的出入境记录,并且准备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在诉讼过程中,小红和小明实际上还是有联系的,经过二人沟通,小明终于正面回应离婚的事情,开始积极应诉,最终同意离婚。
最终,小明在开庭前回国,小明小红双方在庭审前将国内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小明参与庭审并同意离婚。
案件结果:
小红小明二人离婚,律师遗憾的是二人的婚姻并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希望二人有复婚的一天。
律师建议:
离婚的高峰期,一般都是在孩子0-3岁以及孩子离手上大学成人的时候,这两道坎如果熬过去,也就熬过去了。世界上没有完全合脚的鞋子,没有完美的婚姻,都是在互相适应协调中,相互扶持慢慢往前走。不要轻易提离婚,也不要轻易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