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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时间:2024-11-1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858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济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脚手架材料承包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某某未来城项目所需脚手架材料。合同详细约定了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合同总造价、承包单价及违约责任。2021年6月27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作为担保方加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依约完成了脚手架材料的供应,但乙公司未能按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双方于2022年9月26日达成结算协议,确认总材料费为400万元,乙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77万元未支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甲公司租赁费146万元及违约金(以146万元为基数,从2022年9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止)。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明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合法有效。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脚手架材料,乙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法院根据双方结算协议及乙公司的付款记录,认定乙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及违约金。


律师点评:

刘蕊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诉讼策略。首先,她通过详细审查合同及补充协议,确保了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合理性。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刘蕊律师积极举证,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某公司的诉求。此外,刘蕊律师还成功为甲公司争取到了合理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本案的成功判决,不仅体现了刘蕊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为甲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体现了法律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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