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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积极与被告联系协商,最终帮助原告追回工程款

作者:时间:2024-12-06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700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简介

20193月,张某与某建设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张某负责某建设单位承包工程中的部分施工。20209月施工完成,2021年完成验收,审计4次,最终审计值未提供给张某。根据第2次的审计结果张某施工部分审计值为200余万元,某建设公司仅支付70余万元,剩余130万元一直未支付。张某多次沟通无果,寻求律师帮助。

二、律师办案过程

律师先与张某进行了沟通,张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的协议属于违法转包,合同无效,但由于张某是实际施工人,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主张某建设公司付款的,律师制作了诉讼方案进一步与张某沟通确认相关内容。之后律师通过相关部门调取了某建设公司、发包人的相关信息,为后续确定或增加被告做准备。诉讼程序启动后,先申请诉前保全,律师与办案人员沟通后,查封了某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最终,某建设单位提出和解,律师代表张某与某建设单位多次协商,最终经张某确认,律师与某建设单位签订了付款协议,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411月底,某建设公司支付第一步款项100万元。

三、案件总结

1、律师对于法律关系和性质的判断是案件的基础,如果法律关系判断错误,结果可能会出现较大偏差。

2、律师代表当事人参与谈判、调解等工作,有利于当事人更高效的解决问题,且后续律师可以把握进度,及时为当事人实现债权。

3、诉讼程序启动前,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叙述,分析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以及财产保全对于实现债权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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