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吉XX、吉X语、刘XX与张XX、苏州XX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作者:时间:2024-03-05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516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吉XX、吉X语、刘XX与张XX、苏州XX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件情况:

2022年6月X日21时16分许,被告一饮酒后驾驶被告二所有的苏UXX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投保于被告三处)逆向行驶与孙XX驾驶的XX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孙XX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6月X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第32058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一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现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委托律师诉至法院。 

案件结果:

一、被告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赔偿原告吉XX、吉X语、刘XX因孙XX死亡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8万元,于2022年9月15日前履行。二、被告张XX、苏州XX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吉XX、吉X语、刘XX损失人民币133万元,扣除被告XX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18万元、被告张XX垫付款108万元,余额7万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履行。被告张XX、苏州XX有限公司补偿原告吉XX、吉X语、刘XX损失人民币40万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履行。等等。 

律师点评: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原告、被告主体应列明,进行财产保全应适当、及时。交通事故案件涉及财产及时得到赔偿,有疑问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16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