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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正义:一起融资担保追偿权案件的胜诉之路》

作者:时间:2024-07-24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978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我们见证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与判决。本案中,原告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与被告龚某、江某之间的法律纠纷,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有了明确的判决结果。

案件背景可以追溯到2019年4月26日,当时龚某因购买凯迪拉克牌汽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合同》。根据合同,龚某获得了109817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36期,并且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担保。同时,担保公司作为连带担保保证人,与龚某签订了《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服务合同》,江某则作为连带清偿责任人。

然而,龚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导致担保公司不得不履行担保责任,代龚某向银行偿还了77964.71元的款项。在多次催促龚某偿还未果后,担保公司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代偿款项,并要求江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作为担保公司的代理律师,我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在法庭上,我详细陈述了案件的事实和理由,提交了包括《汽车按揭贷款担保服务合同》在内的相关证据,并请求法院判令龚某支付代偿款及利息,同时确认担保公司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担保公司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确认了其合法性、客观真实性和相关性。由于龚某和江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证据,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龚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担保公司代偿款77964.71元及相应利息,江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公司对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对担保公司主张的过高利息进行了调整,并驳回了未实际产生的公告费请求。

作为代理律师,我深感法律的力量和正义的重要性。本案的成功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履行的严格规范,也展示了担保公司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坚定立场。通过这个案例,我更加坚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面对违约行为时,都应当依法行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运用法律,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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