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裘某诉魏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要求魏X归还借款6万余元,起诉时其仅提交了魏X出具的借条。开庭时,原告代理律师证据突袭出示了其与被告的邮件往来。曹秋菊律师作为被告魏X的代理律师,看到其当庭出示的邮件后,立马关注到邮件发送的时间,并当庭质证,邮件发出的时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庭审结束后,原告即提交了撤诉申请,本案结案。 律师点评: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商事案件均涉及诉讼时效,作为当事人应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经过,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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