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公安机关指控:
王某通过微信结识“ 路口”,“ 路口”在网上销售中华、芙蓉王、炫赫门、七星、玉溪、船长等各类品牌假烟,其从“分岔路口”处购买过假烟。2021年左右,被告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其微信收款码交由“ 口”用来收取“分岔路口”销售的假烟款,每收取并转账给“分岔路口”一笔假烟款,王某的提成。截至查获,王某 帮助“分岔路口”收取假烟款合计120余万元。
面临的刑期: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审查起诉机关建议量刑为4到5年。
律师感悟
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于是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机关开始说没有事,不用委托律师,委托人再三犹豫要不要委托律师辩护,结果等委托的时候已经到达法院。在法院经过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多次沟通提交材料,案例等最终将量刑变更为三年并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