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简述:菅某与宋某曾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宋某给菅某出具了《欠条》,菅某后来欠第三人杨某钱,之后三人共同协商,以宋某的一套房子卖给杨某抵债,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签订后,宋某未将约定房屋交付给杨某,杨某便要求菅某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菅某就以其他方式偿还完毕。随后,菅某以宋某不交付房屋且不偿还欠款为由诉至法院。 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相应证据,作出适合本案的诉讼方案,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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