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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一受工伤上诉至法院讨公道,律师帮助二审维持有利原判

作者:时间:2024-11-12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2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宋某与赵新民律师的胜利

案件背景

宋某家住QW。在一次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宋某不幸遭遇事故,导致严重受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宋某委托了赵新民律师,来自湖北楚胥律师事务所,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详情

宋某受雇于XX,为其粉刷L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外墙提供劳务。在施工过程中,宋某因升降机吊篮停放不当,不慎踩碎防晒遮雨玻璃棚坠落受伤。事故发生后,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和硬膜外血肿等严重伤害。宋某的伤残等级被评为十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都有明确的司法鉴定结果。

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连带赔偿其后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26287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宋某XX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宋某因劳务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宋某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行承担30%的责任;XX作为接受劳务方未提供安全生产工具,承担70%的责任。Y公司和石某因违法分包和转包,对XX赔偿宋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XXY公司和石某连带赔偿宋某损失200270.03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上诉与二审判决

石某Y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Z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他们主张只应承担10%的责任,并要求宋某XX、交通局负担诉讼费用。然而,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宋某的雇主XXY公司和石某都存在过错,应当对宋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胜诉关键

赵新民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成功地为宋某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关键在于以下几点:

1. 事实清晰:赵律师详细梳理了事故发生的经过,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宋某的受伤与被告方的过错有直接关系。

2. 法律适用:赵律师准确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为宋某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3. 责任划分:赵律师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尤其是指出了Y公司和石某的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以及XX未提供安全生产工具的过错。

4. 损害赔偿:赵律师为宋某计算了合理的损害赔偿金额,并成功说服法院接受了这一赔偿数额。

结论

赵律师的专业和努力让宋某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类似案件的受害者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判例。这一胜诉是对所有劳务提供者权益的保护,强调了雇主和承包商在提供劳务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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