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A(于xx、时xx)
被告: B(赵xx、于xx)
案件背景:原告A为被继承人于xx的父母,被告B为于xx的配偶及女儿。于xx去世后,原被告之间因遗产分配产生争议。
原告诉求:
要求被告支付遗产款项60万元。
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
原告证据无法证明遗产有60万元。
双方已达成遗产继承分配协议,且已部分履行。
案件审理:
被继承人于永祥去世后,原被告签订了遗产继承分配协议。
协议中约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包括银行存款和汽车份额。
被告赵文杰已向原告支付部分款项。
法院判决:
被告赵文杰应支付原告剩余5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裴熠宸律师在本案中作为被告B的代理人,成功为被告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本案的关键在于遗产继承分配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双方是否应按照协议履行义务。裴熠宸律师通过有力的证据和法律论证,证明了协议的有效性,并指出原告的诉求与协议内容相矛盾,从而为被告争取到了较低的支付义务。
对于遗产继承人: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后续的纠纷。
对于法律从业者: 在处理遗产继承案件时,应详细审查遗产分配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评估协议的有效性,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建议。
对于当事人: 在签订任何法律文件前,应充分理解文件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