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A诉B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作者:时间:2024-10-17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4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述:A女士在B公司从事厨房清洁员工作时,因厨房台阶湿滑摔倒,导致右桡骨远端骨折和右尺骨茎突骨折。A女士请求B公司赔偿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合计293284.7元。

案件详细情况:

  1. 事故发生: A女士在B公司试工期间,不慎在厨房滑倒受伤。

  2. 医疗情况: A女士住院6天,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3. 责任争议: B公司辩称A女士受伤与其无关,且A女士未尽谨慎义务。

  4. 法院审理: 法院认定B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70%的责任,A女士自身承担30%的责任。

判决结果:B公司应赔偿A女士125360.65元。

律师点评

本案中,A女士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B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未能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措施,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议或意见

  1. 加强安全教育: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完善监控设施: 在关键区域安装监控设备,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

  3. 提供劳保用品: 确保所有员工都能获得必要的劳保用品,如防滑靴等。

  4. 及时处理湿滑地面: 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滑倒的湿滑地面。

  5. 合理赔偿: 在员工受伤时,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赔偿,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同时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42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