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1日,患者李某因右侧肢体活动障碍1小时至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急诊,初诊为脑梗塞、高血压等。2016年3月29日死亡,期间一直在院内。一审法院委托上海市虹口区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非医疗损害。
但我查明事实后,发现李某发病时,家属多次至护士台寻求救助未果,且市五院忽视了李某存在静脉曲张的病情,造成李某病情恶化。二审中经上海市医学会再次鉴定,法院最终判决医方赔偿患者家属8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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