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武汉某高新技术企业诉某通信业巨头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是提供FTTX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近百件项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原告调查发现,某通信业巨头在中国光电子博览会上展览的产品涉嫌侵犯原告专利权,有关侵权设备更是部署在众多重大工程上,侵权后果十分严重。经人推荐,该企业找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李家杭律师,聘请代理维权。
【办案过程】收案后,李家杭律师仔细研判案情,对比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与被告涉嫌侵权产品,认为该产品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构成相同或等同,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初步结论亦确认专利权利效力稳定,在完成公证购买后,李家杭律师建议果断提起诉讼。被告为拖延讼诉进程,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后,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维持后,继续纠缠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长达一年的中止审理后,决定恢复审理。庭审中,双方及代理律师就“涉案专利权是否缺乏必要技术特征及保护范围是否清楚““能否适用禁止反悔原则排除等同原则的适用”“应否适用可预见性原则排除等同原则适用””被诉侵权产品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等众多疑难问题进行了多轮激烈辩论。
【办案成效】最终,法院确认被告构成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生 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数十万元。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发明创造,是知识产权律师矢志不渝的使命,李家杭律师认真、负责、专业的办案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盛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