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某军辖机构诉北京某技术公司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军辖机构与北京某技术公司就完成某网络产品的科研试验等工作签订了战略协议。基于该协议,双方又签订了具体技术指标和性能的合作协议。后因该北京某技术公司未能完成协议产品正样评审,致项目停滞,且调查发现,案涉项目所有研发产品均系该北京某技术公司转托第三方“枪手”开发完成,谋取差价达数百万元。该军辖机构多次致函联络无果后,找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李家杭律师,聘请代理维权。
【办案过程】收案后,李家杭律师仔细研判案情,认为系列合同已无履行的实际可能性,
且北京该司从研发费用中谋取差价,并转售他方已构成根本违约,故将诉请确定为解除系列合同并返还项目研发费及利息。法院受理后,被告提起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所谓拖延支付的项目资金和违约金。庭审中,双方及代理律师就系列合同效力、是否存在违约、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利息应否支持等问题展开了激烈交锋。
【办案成效】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家杭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解除系列协议、该北京技术公司返还研发费。本案中,代理人为当事人挽回了数百万元损失,并有力地打击了技术研发找“枪手”的行径。李家杭律师认真、负责、专业的办案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盛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