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就同一工程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达成了调解书,执行完毕后,本案原告发现漏算了工程款,于是再次起诉,一审法院以双方确实存在漏算为由要求被告再次支付工程款30余万元,被告在律师的帮助下立即提起上诉,并查阅了大量的最高院案例,向二审法院据理力争,最终取得二审裁定驳回起诉的胜诉裁定。本案原告之所以能起诉,是因为在原调解书签署时,被告少了一句话“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就案涉工程再无任何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也是基于缺少的这句话,让一审法官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所以,交易双方在进行商业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审慎规范,多咨询专业律师把关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避免后期的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