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者“因爱生恨”,指控女子秦美丽涉嫌婚恋诈骗。秦美丽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起诉。卢显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秦美丽的辩护人,从事实出发,积极与检察院沟通,2024年7月,为秦美丽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秦美丽与张强的相识于青涩的高中时代,张强对秦美丽一见钟情,并展开猛烈追求。由于心有所属,秦美丽明确地拒绝了张强的爱意。张强并没有就此疏远秦美丽,始终与她保持着联系,以“哥哥”的身份陪伴着秦美丽,对于张强的关怀,秦美丽一直心怀感激。
然而,秦美丽的生活突遭变故。先是父亲重病,后是她自己被查出肿瘤急需手术,迫于沉重的生活压力,秦美丽只好四处借款应急。向来骄傲的秦美丽碍于情面不好直接向张强借款,于是虚构出一个大学闺蜜“吴丽丽”,并称介绍给张强做女朋友,并以“吴丽丽”的微信向张强多次借款给自己治病,共计四十多万。实际上,张强很聪明,他很快便知道,这个“吴丽丽”就是秦美丽。
后来,大病治愈的秦美丽与他人结婚,步入了婚姻殿堂。
可秦美丽不知道的是,张强从未放下过她,对她的追求也成了执念,这份执念并未随着岁月消散,反而在张强心中生根发芽,在得知秦美丽结婚后更是渐渐演变成了怨恨。不久后,张强向公安机关报案,指控秦美丽“骗婚”。
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秦美丽进行刑事拘留。秦美丽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与“犯罪”两个字扯上关系,她向公安机关一五一十地讲述事情的经过,与此同时,她的家人也积极寻求法律帮助。在朋友的介绍下,秦美丽的家人委托卢显颖律师为秦美丽辩护。
卢显颖律师接手案件后与办案单位及秦美丽会见沟通,更深入完整地了解了案情,并向秦美丽及其家属释明法理,指出:
婚恋型诈骗案是男女双方以结婚、谈恋爱为目的,在相处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虚构、隐瞒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后双方感情破裂,提供财物一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可通过本案的时间线、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可见,秦美丽与张强相识多年,知根知底,秦美丽有还款的能力,且没有逃避还款的义务,而张强明知秦美丽已婚后,依旧存在转款行为。故秦美丽不存在欺瞒或者利用建立婚恋关系实行欺诈行为的可能性,不符合实务中婚恋型诈骗的认定标准。据此,经秦美丽及其家人同意,卢显颖律师将争取不起诉决定作为辩护方向。
卢显颖律师首先找到张强,通过讲法讲情,张强终于放下个人情绪,进行了补充自述,还原了事情真相,并主动出具了谅解书。随后,卢显颖律师又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其中强调,秦美丽的借款理由与实际用途相符,张强并非基于被骗的情况下进行转款操作。此时,由于行为人没有虚构事实,被害人亦没有陷入认识错误,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就算不认定张强转款行为为赠与,其借款行为也应当由民事法律进行调整,绝不应上升到刑事法律的高度。
最终,卢显颖律师通过精准辩护,结合情理法理,检察院对秦美丽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无罪!值得一提的是,在正式接受委托担任秦美丽的辩护人前一天,检察院明确告知该案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上。
(文中除辩护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