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流失的机会
【概览】:
3年6个月变成8个月,提侵罪变为非法经营。
去年团队办理的第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对我来说不太理想,但值得纪念。
接案的时候已经是审判阶段了,当事人找关系,迟迟不委托,最后幻想着我戴着假发来一次慷慨激昂的辩护后,法官敲下锤子判他无罪。
本案在侦查阶段我也许可以尝试撤案,检察院阶段大概率的能做到不起诉。法院阶段我却很难做无罪。这是律师“入局”必须接受的事实。
【经过】
当事人的“前几个律师”劝当事人认罪认罚,因是缓刑考验期内犯罪,检察院量刑建议要3年6个月新罪?撤销缓刑2年数罪并罚。认罪认罚后预计5年6个月左右。
案子在我手里后,庭前会议我明确我要做无罪辩护,对计算机专业证据进行一番异议后。
检察院说“这个案子换了3个律师,没有人跟我说我这些专业的东西,他们都在讨论三个罪名的问题。要是你早点过来我就不起诉了,现在的司法环境您也知道”
我说“第一个罪名要求有报案人,本案没有,第二个罪名要求涉案金额10w以上本案没有,第三个计算机犯罪我的观点您可以去查查计算机的专业资料,这里没有讨论必要。”
检察院说“你早一点过来其实我们就可以做证据不足不起诉的”
我:“刑事案件有没有律师其实不重要,有愿意付出的律师才重要。”
几个月后,我再度去阅卷,虽然穿了一个休闲的依法和牛仔裤,但进门法官也一眼就认出了我。他满脸笑意,说来的正好,很坦诚的说这类案件他没审过,但案子他是一定要判的,只是想问我案子怎么判,我说能不能缓,他说撤销缓刑再判缓刑判决书不敢写。便商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当事人最大的温柔。
【思路】
我就知道肯定要用兜底罪名了,提出要把缓刑期内的行为认定为证据不足,把犯罪时间挪到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这样缓刑执行完毕后才能尝试再判缓刑,法官说跟检察官上了一下。
【结果】
几天后,检察官打电话说跟法官讨论了,更为非法经营罪,决定给我们8个月有期徒刑。但缓刑的部分期间的行政违法是有的,也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的,即使无罪也要提出司法建议给行政处罚要撤销缓刑。
我说那就走最长的程序让当事人多在外面待一段时间,检察院同意了。安排好
跟当事人沟通后,当事人接受本罪6个月实刑的苦果。
至此,刑期3年6个月变成6个月。家属们比较满意,但对我来说却不能算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