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主张过时效,法院采纳判驳回
案情简介:
三人相约饮酒,死者生前醉酒驾驶车辆载乘本案原告及另一被告,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原告一级伤残,另一被告轻伤。后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死者承担此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及本案另一被告不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车辆所有人以及死者家属五人和另一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人民币831768元,
律师作用:
本律师代理车辆所有人以及死者家属五人后,积极与法院沟通,研究证据,论证法律适用条款。最终代理意见认为本案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本律师意见,认定本案已过诉讼时效,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