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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是否为合伙关系需谨慎认定

作者:时间:2022-11-1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036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带人承包某工地劳务,后因工程款欠款问题将劳务公司及另三人诉至法院。原告称该三人合伙借用劳务公司资质来承包涉案项目,该三人及劳务公司均应承担付款责任。

律师接受其中一名被告(系自然人)委托后,调取其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资料,分析案件利弊,就委托人与其他两人不存在合伙关系为焦点展开调查及举证、质证,最终成功令法院采取律师观点,委托人不承担付款责任。

后续建议如当事人之间拟合伙共事,需就各方出资比例、事务执行管理、利润与债务承担、退伙、入伙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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