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作为原告方我们货物交付的证据,作为被告方的房产开发企业不出庭,使得案件的举证责任进一步加大但是,通过案情的前期分析,我已经预判到对方极有可能使用不出庭,屏蔽联系方式等方式对抗审判,因此,在庭审开始前,大量收集了双方过往的交易习惯,让法官有理由相信,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结算的功能属性,高度盖然性的原则下,基本可以确认被告方已收到相关货品,最终,我方的全部诉请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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