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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

作者:时间:2023-04-2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678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xx男19xx年x月x日生x族 户籍所

在地xxxx

委托代理人 李迎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 申请 人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南路xx号x幢x楼x区xxx室

单位代表人 xx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因病假工资

等事宜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2年7月28日向上海市青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

12月3日至2022 年7月31日期问病假工资差额76417.92元。

本会于2022年8月2日依法受理。

现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xx物流有限公司同意于 2022年10月22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xx一次性补偿人民币230000元;

二、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9月26日结束,双方就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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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存续期问的一切事项再无争议。

本调解书自送达之日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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