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旅店服务合同纠纷

作者:时间:2023-10-1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2385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2022年7月31日,原被告开始通过微信交流被告订房相关事宜,分别于2022年8月4日与8月7日约定付款方式为入住时间的次日中午一次性结清。8月9日,原被告约定:被告订21间房,每间 175元,自8月10日晚入住至8月11日早退房,住宿费用总计3675元,于入住时间的次日中午(8月11日)结清住宿费。8月10日晚,被告带领的旅游团队21名成员入住原告处,地址为黄岛区喜鹊山路28号(白玉兰酒店青岛世界博览城店)。8月11日,原告将银行对公账户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被告没有支付住宿费。
在原告的催促下,自8月12日至8月16日,被告都承诺当天付款,均未付款;8月17日,被告承诺当天下午,最迟3天付款;8月20日,被告承诺8月22日上午8点半付款;8月22日,被告仍未付款;8月23日,被告承诺8月27日付款;8月27日,被告承诺当天付款;8月28日、8月29日,被告仍未付款;8月31日,被告承诺9月3日中午付款;9月4日、9月5日、9月6日、9月9日,被告均未付款;9月13日,被告承诺当天付款;9月14日、9月19日、9月22日、9月23日、9月26日,被告均未付款;9月27日,被告承诺最晚10月8日之前付款;10月8日至今,被告未付款且无法联系,微信与电话都没有回应。
点评:此案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是承担责任主体,是被告还是被告在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到的旅行社,根据案情综合分析,首先与原告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都是通过被告,被告所提及的旅行社始终未与原告方取得联系;其次,根据被告所提供的旅行社名称查询不到,旅行社系被告虚构捏造出来的,与本案没有实际联系。
第二是被告无法联系,无法送达,本案采取的解决办法是通过公告送达,庭审时被告没有到庭,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的主持审理下,适用普通程序进行缺席审判,判决书送达后,再次公告送达,至公告期届满,便可申请强制执行,若被告名下有财产将执行法官直接查封,若没有,被告将被列为失信人名单。
此案的标的并不大,但是程序走的比较全,不管对于律师还是当事人都应该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切记,没有小案子。对律师来说,每一个案子要切实负责,而对于原被告双方来说,原告通过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告却因为一笔不大的款项面临承担执行和被列为失信人名单的后果,得不偿失。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385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