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涉及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化名张华)与被告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张华于2018年6月29日入职某公司,2023年8月18日,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由某公司支付张华经济补偿金税前27,400元。然而,某公司未能按协议履行支付义务,张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张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的工资11,056.31元,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4,543元。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效力及履行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然而,本案中某公司未能按照协议履行支付义务,且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无法一次性支付,属于严重违反协议的情形。
此外,张华之所以同意降低补偿金,是基于某公司承诺的支付期限利益。由于某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张华要求解除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点评
本案中,张华的代理律师王秀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王秀律师在案件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湛的诉讼技巧。首先,王秀律师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点,即《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效力和履行情况。其次,王秀律师通过详细的证据收集和法律分析,成功证明了某公司违反协议的事实。最后,王秀律师在庭审中有力地维护了张华的合法权益,最终赢得了案件的胜利。
本案的胜利不仅体现了王秀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专业的法律援助能够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支持。
隐藏当事人信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中涉及的个人和公司名称均已进行化名处理。实际案件中,律师和法院都会严格遵守隐私保护原则,确保当事人信息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