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岁的李某系某公司的内退职工,其内退后赋闲在家为添补家用,到A公司应聘了车间操作工的工作,A公司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购买社保,仅为其购买了商业保险。李某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协作装卸货,后在工作中不慎被掉落的钢铁砸伤,A公司在垫付部分治疗费用后不再出面,李某前后为治疗伤情四次入院,其家人也为陪护其治疗承担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后其家人向公司索赔,公司告知其为李某购买的商业保险已对李某的出险进行了赔付(医疗费及伤残赔偿金共计20万元),公司不再承担责任。李某无奈咨询律师准备委托律师维权,律师了解情况后,分析李某的情况应属于工伤,因李某伤情发生尚未满一年,律师根据李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了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阻断工伤认定时效)→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整体策略。在后续的维权程序中,A公司先是不认可劳动关系,而后对于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提出异议,再之后又主张商业保险伤残理赔金额应抵扣公司应负担的金额……可谓一波三折,最后在律师的协助下,历时一年半,A公司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与李某达成调解,主动付清了李某剩余医疗费并向其支付了二十多万的工伤赔偿款,加之李某先前拿到的商业保险伤残理赔金额,李某及家人终于如释重负,对律师为其做的各项工作都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