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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水引发诉讼,法院判决揭示合同履行关键

作者:时间:2024-09-19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197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反诉被告)A某某B某某

被告(反诉原告)C某某D某某。二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彤彤,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结果: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支持被告反诉请求

案件概述

A某某B某某C某某D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原告请求被告返还购房款63285元及利息,而被告反诉要求原告支付剩余房款20000元及利息。

案件事实

1. 合同签订20181216日,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1020000元。2022621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公证,确认原告已支付100万元,剩余20000元待房产证取得后支付。

2. 房屋交付20181216日,被告将房屋及相关资料交付给原告。

3. 产权证取得2023413日,原告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显示房屋实际建筑面积为136.21平方米,与合同约定的145.22平方米有差异。

4. C某某承诺2022621日,C某某书面承诺,若公司退款,将退还给A某某

法院判决

1. 面积差价问题:法院认为,双方未明确约定房屋面积单价,且交易习惯为一口价,因此不支持原告请求支付房屋面积差价及利息。

2. 剩余购房款及利息问题:法院支持被告的反诉请求,原告应支付剩余20000元购房款,并自2023414日起支付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3. 诉讼费用:原告承担本诉案件受理费1674元、保全费76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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