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吴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介入后37天成功取保)

作者:时间:2024-06-2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40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24年15月,吴某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刑事拘留,本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通过会见吴某某,了解到吴某某从他人处购买假冒的苹果手机壳后再转卖获利,因被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金额较大。               辩护方案:本律师在侦查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向公安机关提交,与办案民警沟通:吴某某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最终公安接受了吴某某家属的退赃。后公安把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逮捕,本律师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并向检察官提交吴某某已经退赃的凭证,吴某某家里的儿子未满一岁其妈妈就跑了,吴某某系孩子的唯一抚养人,请求检察院对吴某某作出不逮捕决定。检察官经过充分考虑后,批准了本律师的申请,同意对吴某某不予逮捕,吴某某终于重获自由。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402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