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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案

作者:时间:2024-10-17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702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化名艾先生)与被告(化名山东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公司”)之间因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工资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自2018年3月起在被告处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声称被告拖欠工资、加班费,未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经济补偿、工资、加班费等。

判决结果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内容如下:

  1. 地产公司同意支付艾先生共计80000元,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社保补偿款、带薪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2. 地产公司分三期支付上述款项:2024年3月19日支付20000元,2024年4月19日支付30000元,2024年5月19日支付30000元。

  3. 若地产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需向艾先生额外支付违约金10000元。

  4. 艾先生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5. 案件受理费由艾先生负担。

案件分析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劳动关系的确认、经济补偿、工资支付等。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能够达成和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体现了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调解作用。

和解协议的达成,不仅为原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为被告提供了明确的支付计划,避免了进一步的诉讼风险。同时,和解协议中明确了违约金条款,为协议的履行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律师点评

本案的成功调解,展示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有效性。这种解决方式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原告通过调解获得了应有的补偿,而被告则通过分期支付减轻了一次性支付的压力。

此案也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避免类似的劳动争议。同时,对于员工而言,遇到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隐藏当事人信息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案中涉及的个人和公司名称均已使用化名处理,确保了当事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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