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并非必然要支付双倍工资

作者:时间:2024-06-03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1604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黄X于2020年5月入职某公司,入职之后公司与黄X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正值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黄X续签劳动合同,但是黄X仍旧以原工作职位及待遇在公司工作,这期间,黄X的公司还上涨了。2023年5月黄X从公司离职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没有续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律师观点:

    黄X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续签劳动合同一年的期限应当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黄X在2023年5月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2013修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黄X的这一案件,在提起仲裁的时候,已经在没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连续工作了两年,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视为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04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