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摘要:
1. **案件概述**:
- 甲(原告):住南京市江宁区中航樾府13栋303室。
- 乙(被告):****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提供案涉小区物业服务。
2. **事件经过**:
- 2023年6月20日,甲在乙管理的小区消防通道楼梯口因踩到黑色海绵垫滑倒,导致腰椎骨折。
3. **诉讼请求**:
- 甲要求乙支付总计201607.95元的赔偿,包括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并承担诉讼费。
4. **律师作用**:
- 甲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山山,江苏万欣律师事务所律师。
- 乙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旭红和赵静,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 律师在案件中代表各自当事人进行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庭审。
5. **法院审理**:
- 法院认定乙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甲受伤负有过错,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
- 法院判决乙赔偿甲91114.77元,并对诉讼费用和鉴定费进行分配。
6. **判决结果**:
- 乙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甲91114.77元。
- 驳回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 如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7. **上诉权利**:
- 双方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