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
本案为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陈栋律师作为原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为原告追回了合同余款及违约金。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防腐木施工合同,原告依约完成工程并交付工作成果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全部报酬,原告因此诉至法院。
案件详情:
合同签订: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了固定含税总价的防腐木施工合同,明确了工程价格、工期、付款方式及违约金条款。
合同履行:原告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并进行了交付。
纠纷产生:被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报酬,原告虽多次催讨,被告仍未支付余款。
诉讼请求: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余款及自催告之日起的违约金。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后,被告未按约支付报酬构成违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被告公司被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公司报酬20,400元。
被告公司需支付自2021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违约金。
如被告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公司负担。
案件意义:
本案的成功代理体现了陈栋律师在处理承揽合同纠纷中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为原告公司争取到了合法权益的保护。案件也强调了合同履行中守约方的权利保护,以及违约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本案展示了即使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也能依法公正判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