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3)浙0782诉前调确 1594号
代理律师:李俊强
案件效果:当事人A声称B拖欠其货款9.8万元,代理律师经严密计算后,通过诉讼手段为其回款14余万元,实现超预期回款。
案件情况:当事人A声称B拖欠其货款9.8万元,但欠款人始终不予对账,因此不能明确具体欠款金额。此时代理律师经过详细计算,发现B实际拖欠A货款14余万元,并非其所声称的9.8万元,经与A沟通后,以14余万的标的提起诉讼,最终实现全额回款,得到了当事人的极致称赞。
诉讼具体过程及策略:
一、在对方不予对账且不予付款的情况下,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以现有证据提起诉讼(现有证据存在瑕疵);
二、因为对方不予对账,不认可欠款金额,而当事人A自身证据又存在瑕疵,如果严格按照证据审理,最终可能分文无归,因此应在诉前调解阶段,接着法院施加给债务人的压力,我们债权方主动让利两万元,使得债务人欣然签署了我们经过缜密设计的调解方案(见下一条);
三、调解方案:
1.确定原始欠款金额,确定经调解让利后的金额;
2.让利后的金额按月分期支付,按月是为了增大债务人违约的概率,因为可能会忘记还款时间;
3.如出现任何一期未按时支付的,视为全部分期债务到期,债务人应当按照原始欠款金额一次性偿还债务;
4.约定违约后的违约责任,主要是违约后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债务人B第一期便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债权人A申请执行,拒绝执行中债务人B提出的和解方案,最终法院按照原始14余万元的欠款金额完成执行。
(完毕)
小结:作为律师,在每个案件中都应该追求最优解,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能案子小,就不用心,就简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