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概述
本案是个民间借贷纠纷,已经过诉讼时效,原告把信用卡放在被告处,由被告自己刷pos机获得原告信用卡内余额,之后被告不还款,由原告无奈下自行还清该信用卡欠款,本案将原告归还的欠款金额作为起诉金额,以民间借贷为由诉至法院,一审生效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律师点评
在深圳做过民间借贷诉讼的朋友们一定知道,深圳地区法院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证据审查比较严格,必须具有借贷合意及转账记录(或有证据证明现金支付)。本案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第一,无借贷合意,无证据原件。原告与被告未签书面合同,仅有的证据是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聊天记录原件又早已因为换过手机没保留,聊天记录中未提过借贷合意,仅发送过一个金额;
第二,无转账记录。把信用卡放被告处由其自行刷pos机的方式,没办法证明该款项是被告刷的还是原告自己刷的;
第三,已过诉讼时效。本案发生在2016年,原告来找我的时间已经是2024年,前面提过原告聊天记录原件因为换过手机已丢失,甚至连催款的聊天记录截图都没有保留。
这个案件基本已经没什么胜诉可能性,但出于委托人确实需要帮助,仍然帮他尝试争取。最终,在周律师的指导下,原告的诉求得到了法官的内心确信,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为委托人挽回十几万的损失。
三、建议
当事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有些案件其实还是有办法拯救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一定要找专业律师来处理,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