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述
本案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发生于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原告中国x 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孙x,要求赔偿车辆损失15,180元。事故发生于2018年5月24日,孙x驾驶的小型客车在倒车过程中与另一辆缤智轿车发生刮碰,造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孙x负全责。原告x财险作为缤智轿车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偿金,并获得了追偿权。被告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保险代位求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赔偿后,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xx财险在此案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保险赔付义务,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事故责任明确,孙x在事故中负全责,且在调解时已同意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大地财险提交的证据完整,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赔付记录和索赔权转让书,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原告的赔偿合理性。由于被告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作出了缺席判决,这也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建议与意见
对于类似案件,建议责任方在事故发生后积极应对法律诉讼,及时履行赔偿义务,避免因未到庭应诉导致缺席判决的不利后果。同时,责任方应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尽早达成赔偿协议,减少因诉讼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对于保险公司,在处理代位求偿权案件时,务必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或和解等方式,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