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常某社保赔偿案

作者:时间:2024-06-11 00:00:00分类:[!--fenlei--]浏览:503次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基本事实 常某在A劳务派遣公司工作,2009年3月3日至2020年10月30日A公司未为常某缴纳社保,2023年8月常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其与A公司未缴纳社保期间的劳动关系,开庭A公司还在经营状态并派遣员工及律师参庭,10月11日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出来以后,常某向社保稽查单位申请社保稽查,才发现A公司已注销。常某于A 公司法人张某协商,张某只愿赔偿常某五万余元,常某不同意,委托我代理该案件。 案件办理经过及结果 接受案件后,查找相关案例前往社保局及医保局沟通,研究出两个方案:1、诉讼,法院出具调查令或者协查函,社保部门及医保可根据常某得工资流水计算出应缴纳的社保及医保。2、向A公司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撤销A公司的注销登记,如恢复A公司的主体,则社保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社保稽查,常某的社保即可完成补缴。完成补缴不影响常某现有利益以及未来养老金的领取,与常某协商常某表示拿回单位应缴的社保及医保部分也可。我首先向工商管理局申请撤销A公司的注销登记,工商管理局不予受理;接着申请了行政复议。然而行政复议机关拖了2月都没有答复,常某比较着急,我便启动诉讼程序。本案是劳动争议案件,仍然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拿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调令,法院出具调令后,我便去社保部门及医保部门提交调令及常某的工资流水,社保部门及医保部门开启计算流程。于此同时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开听证会,听证会当日A公司派遣律师前来,态度蛮横且撒谎说跟常某联系过补缴啥某不愿意!三个星期后医保和社保部门的核算已经做出,行政复议结果也出来了,我们胜诉了。法院组织调解,A公司当时同意给常某赔偿社保及医保单位应缴部分159000元。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03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