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李某系在正常驾驶过程中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1.7毫克/100毫升,本案李某乙醇含量是比较高的,但李某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经辩护人与检察官沟通,可以适用缓刑,法院最终也是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罚金6000元。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在危险驾驶罪中,没有前科劣迹的情况下,争取到缓刑的机率是相对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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