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原被告之间具有商业往来,基于商业合作,当事人本来不愿意撕破脸进行诉讼,但无奈实在要不回款项。无奈之下,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律师接案后,收集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得知被起诉后,主动支付应付款项,要求原告撤诉。
最终,本案在立案后开庭前,就已经实现了诉讼目的,要回了全部款项。
这也是告诫广大有欠款、借款无法索贿的客户,在办公室无法谈妥的事情,可能换到法庭上会有不一样的谈判效果。
不要回避诉讼、排斥诉讼,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手段,起诉也只是一种方式,没有必要感到异样。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